初中数学

人教版 初一上

1.1 正数与负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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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大于0的数叫作 正数 ,在正数前加上符号“-”的数叫作负数,其中“-”是负号,读作“负”。

    (注:在任何数前面加”-“的都可以视为是这个数的相反数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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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有时也会在正数的前面也加上符号“+”(读作“正”)

    例如,+1 800,+3,+0.5 … 就是1 800, 3 , 0.5 …. 一个数前面的“+” “-”号叫作这个数的符号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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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 既不是正数,也不是负数

一个问题中有相反意义的量,就可以用正数和负数分别表示。

1.2 有理数及其大小比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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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整数、0、负整数统称为整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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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整数和分数统称为有理数。正数形式的为正有理数,负数形式的为负有理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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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注意:此处和新版书本定义有出入

    为什么:书本定义是这样的,笔者在写的时候发现好像有漏洞(注意这里是众所周知圆周率(pi)、虚数(i)都是数,既然上面都说可以0/1,那完全可以pi/1、i/1,但是pi不是有理数;i甚至是虚数,这肯定不对

    新版课本原句: 可以写成分数形式的数称为有理数(rational number),其中,可以写成正分数形式的数为正有理数,可以写成负分数形式的数为负有理数.
    维基百科是这样说的:

    本项解释出自旧人教版七年级上1.2有理数(p6)

1.2.2 数轴

在数学中,可以用一条直线上的点表示数,它满足以下三个条件
(1)在直线上任取一个点表示数0,这个点叫作
原点;
(2)通常规定直线上从原点向右(或上)为正方向,从原点向左(或下)为负方向:
(3)选取适当的长度为单位长度,直线上从原点向右,每隔一个单位长度取一个点,依次表示1,2,3,…;从原点向左,用类似方法依次表示一1-2,-3,…(图 1.2-4).

规定了原点、正方向和单位长度的直线叫作数轴

原点将数轴以原点分成两部分,其中正方向一侧的为数轴的正半轴;另一侧的为数轴的负半轴.

有理数可以用数轴上的点表示,

如:在正半轴上离原点6.5个单位长度的点表示数6.5;在数轴的负半轴上;

在负半轴上,离原点32个单位表示数长度的点表示数32 在负半轴上,离原点\frac{3}{2} 个单位表示数长度的点表示数-\frac{3}{2}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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归纳:设a是一个正数,则表示数a的点在数轴的正半轴上,与原点的距离是a个单位长度;表示数-a的点在数轴的负半轴上与原点的距离是a个单位长度,数轴上与原点的距离是a个单位长度的点,简称为数轴上与原点的距离是a的点.

1.2.3 相反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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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地,设a>0,数轴上与原点的距离=a 的点有两个,它们分别在正负半轴上,表示a和-a,这两个数只有符号不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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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有符号不同的两个数互为相反数。0由于没有正负性,相反数是它本身(即0)。

1.2.4 绝对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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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地,数轴上表示数。的点与原点的距离叫作数a的绝对值,记作 | a | 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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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个正数的绝对值是它本身; 一个负数的绝对值是它的相反数; 0 的绝对值是 0 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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绝对值一定是正数

1.2.5 有理数的大小比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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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正数大于0,0大于负数,正数大于负数;

(2)两个负数,绝对值大的反而小.